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
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人民币 万元出
资(该等出资占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金为 万元)
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
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
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 ,在 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