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赁合同书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自甲方承租 购物中心的仓库作
为租赁物业的配套仓储设施,特此签署本仓库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及用途
1. 乙方承租的仓库为位于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仓库”,
其具体位置见本合同附件《租赁仓库位置平面图》所示的特定部分,
该位置图仅作识别之用。)
2. 租赁仓库的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面积包括租赁仓库的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租赁物业的内墙、立柱的面积)和租赁仓库的外
墙面积(租赁仓库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外墙全部计入租赁
仓库的外墙面积,与其他租户之间的分隔墙的一半计入租赁仓库的外
墙面积)。
3. 租赁仓库仅供乙方作存储 类物品之用。
二、交付日及租赁期限
1. 实际交付日为双方签订或视为签订《租赁仓库交接确认书》
之日。
2. 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从 开始至 止,自实际交付日起算
(“租赁期限”)。
3. 如乙方有意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的,则乙方应当最迟在租
赁期限届满前 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续租申请。若甲方同意的,双方
按照届时甲方适用的租赁政策及租金标准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