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stability criterions.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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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积分: 0 0 下载量 34 浏览量 更新于2011-08-26 收藏 37KB DOC 举报
船舶稳性是海上航行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一系列的稳性准则,以确保船舶在各种工况下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以下是对这些准则的详细解释: 1. IMO A167 完整稳性准则: 这一准则规定了在船舶处于正常状态时应满足的稳性要求。具体包括: - GZ 曲线在0至30度之间的面积应大于0.055。 - 从30度到40度或进水点的GZ曲线面积应大于0.03。 - GZ曲线在40度或进水点以上的面积应大于0.09。 - 最大GZ值应在30度或以上至少为0.20米。 - 最初的GM(初稳心高)应至少为0.15米。 2. IMO 749 非客船完整稳性准则: 这些规则与IMO A167类似,但不针对乘客船: - GZ曲线在0至30度的面积需大于0.055。 - 30度到40度或进水点的GZ曲线面积需大于0.03。 - 在40度或进水点以上,GZ曲线面积需大于0.09。 - 初始GM至少为0.15米。 - GZ在30度以上的角度应至少为0.20米,最大GZ角度需超过30度。 3. IMO A749 客船完整稳性准则: 乘客船的稳性要求更为严格: - GZ曲线在0至30度的面积需大于0.055。 - 从30度到40度或进水点的GZ曲线面积需大于0.03。 - GZ曲线在40度或进水点以上需大于0.09。 - 初始GM至少为0.15米。 - GZ在30度以上的角度应至少为0.20米,最大GZ角度需超过30度。 - 乘客拥挤时的横倾角应小于10度。 - 转向时的横倾角也应小于10度。 4. MARPOL 73/78(油轮): 对油轮的稳性有特殊要求,以防止溢油事故: - 最终水线应位于进水点以下,并在20度范围内。 - 最终水线应低于保护开口,并在20度范围内。 - 当甲板边缘浸没时,最终平衡角应小于25度。 - 甲板边缘未浸没时,最终平衡角应小于30度。 - 正向GZ的角度范围应大于20度。 - 在20度范围内,最大GZ应至少为0.1米。 - 在20度范围内,GZ曲线下的面积应大于0.0175。 5. 载重线规则(油轮大于150米,散货船大于100米): 对于这类船舶,载重线的规定要求: - 最终水线应位于某个特定点以下。 以上规定是为了确保船舶在遭遇风浪、货物移动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能保持足够的稳性,降低翻覆风险,保障船上人员及环境的安全。理解并遵守这些稳性准则对于船舶设计、操作和维护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