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停车位租赁合同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建议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参考使用。合同
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承租人进行提示。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
同条款,注意防范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的“□”为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为可填内容,由双
方根据约定,自行填写;双方未约定的,应在“ ”处打/,以示删除。
5.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在相
关条款后的“ ”处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
基本信息:
乙方(承租人):
基本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
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人防停车位租赁事宜,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人防停车位基本情况
(一)位置及面积(详见附图)
本人防停车位位于 ,编号为 ,长 米,宽 米,
高 米,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