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事权划分管理制度办法》是银行业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文档,旨在规范业务核算处理流程,强化操作风险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权限与职责。本办法依据银行的基本核算制度和专项制度制定,旨在确保业务运行的安全高效。
根据办法,业务事权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事”即各类业务核算的具体处理和重要业务事项审批,“权”则是各级机构及员工在这些过程中的权限分配。业务处理遵循“逐级授权”原则,重要业务事项审批则遵循“逐级上报、逐级审批”原则。
办法中将重要业务事项审批级别分为总行、一级(直属)分行、二级分行和支行四个层级,而业务核算人员则分为业务经办、业务主办和业务主管三个级别,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业务经办负责初步审核和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业务主办进行复核或授权,业务主管则对超出下级权限的重要业务进行审批。
全功能银行系统的交易授权由总行统一规定,分为不需授权、额度授权、交易授权和查询授权四种类型。系统可控制的业务按照这四种类型进行事权划分。授权额度的设定允许分行在总行上限内根据实际风险控制和效率需求调整。所有业务核算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其岗位权限进行操作,禁止为本人业务进行操作、复核或授权。
办法详细列举了现金业务、转账业务和资金汇划业务的事权划分规则。例如,现金存款和取款业务均设有额度授权,不同级别的员工处理不同额度的业务。现金调拨及出入库涉及交易授权,由业务经办和业务主管负责。转账业务和资金汇划业务同样设定了额度授权,业务经办、主办和主管分别处理不同规模的交易,其中特大额发报需经过业务处理中心业务负责人的额外授权。
这个办法旨在通过严谨的事权划分,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率,有效防止操作风险,并促进银行业务的顺畅运行。通过对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设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机制,体现了银行业在风险管理和业务运营中的专业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