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的重要文件,旨在强化财经纪律,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以下将详细解读其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该制度适用于村和村民小组,其中,镇农经站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而村党组织书记则承担执行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二章收支预(决)算管理规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需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预算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赤字预算。年度收支决算需结合财务清理进行,并向村民公开,分析结余和超支原因。
第三章村组资金管理强调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资金应纳入村级财务核算并解缴至乡经济服务中心,不得私自截留、挪用。同时,严格执行备付金限额制度,防止坐收坐支现象。
第四章村组收支管理规定,所有收支由村会计统一办理,不允许他人保管现金和票据。收入必须使用官方结算凭证,支出需取得合法原始凭证,严禁无证支出。对于无法取得外来凭证的情况,可使用《现金支出证明单》,但需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章村级办公费管理设定了明确的费用上限,如报刊征订费不超过2000元,且侧重于党报党刊,禁止订阅娱乐性出版物。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防范财务风险,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通过严格的预算控制、资金监管、收支管理和办公费控制,实现了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