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资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组织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旨在规定企业内部的工资标准、分配方式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重要事项。这份合同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等,确保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第一条** 强调了协议的法律基础和适用范围,指出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描述了工资集体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工资制度、分配形式、工资标准、年均工资水平、加班工资计算、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的分配方法。这些内容的确定参照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年度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警预测信息。
**第三条** 确保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低于集体协议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收入。
**第四条** 规定了工资集体协议的生效和终止日期,明确了协议的有效期限,并要求在到期前进行新协议的协商和签订。
**第五条** 和**第六条** 分别阐述了甲方(用人单位)和乙方(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和考核办法,同时有义务按照这些制度支付工资;乙方则需参与制度制定,确保员工按时完成任务并获得相应报酬。
**第七条** 列出了工资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制度、岗位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方式。这部分详细规定了工资发放的细节,保证了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资集体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文件,它通过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工资分配和支付行为,旨在创建一个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这份合同的执行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及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