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 O S 调 查 程 序
第一阶段:实验室调查
5.1.1 当发现 OOS,OOT 或 OOE 时,QC 化验员保留与可疑结果相关的所有物料、玻璃器皿和溶液,并及时
通知 QC 组长或指定人。原样品可能不需要进行额外的测试。为了核实其结果,QC 化验员应参与并审核
笔记本,所有相关的数据,设备和物料。如果发现是计算或抄写错误,纠正错误,并进行记录和批
准,不需要进一步的行动。QC 组长在化验员的笔记本上总结描述哪些项目进行了检查,在每页被审核
的笔记本上签字并签署日期。更明确地讲,为了证实 OOS,OOT 和 OOE,QC 组长需要对以下条款的调查结
果进行审核并总结:
■ 与可疑结果相关的所有计算结果。
■ 用于检测用的对照品和试剂的有效期,配制的准确性和适宜性。
■ 使用设备的设置,可应用的程序设计和校正。
■ 玻璃器皿的尺寸和级别。
5.1.2 在 QC 组长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了可归属的原因:
■ 在化验员的笔记本上记录结果及判定。
■ 将结果报告 QC 主任。
■ 用该样品显示的 OOS/OOT/OOE,评价该可归属的原因对其他在配制或在测试的其他样品的影响。
——如果由于该可归属的原因,认为其他样品的结果不可靠,那么受影响的样品将进行重复测试,而
原检测结果视为无效。
——对于每批受影响的样品,其评价和重复测试过程应记录入化验员的笔记本上。
5.1.3 如果以上项目审核后,潜在的 OOS,OOT 或 OOE 仍然存在可疑,为了搞清楚引起该结果的明确或根
本原因,QC 组长通知 QC 主任和 QA 经理或指定人,启动第一阶段的调查。调查过程的流程图见附录 1.
■ 当进行了多重的准备,且一个或多个结果为 OOS,OOT 或 OOE,即使其最后的报告结果符合质量标
准,也必须启动第一阶段的调查。
5.1.4 QC 组长或指定人进行第一阶段的调查需采取以下行动:
■ 从 QA 处获得调查编号。
——确保完成调查总结表格(附录 2)的 A 部分。
■ 与化验员讨论检测方法,以确保其被正确执行。
■ 与化验员联合行动,以确定根本或可归属的原因。
■ 为了弄清不正常或可疑信息,检查原始数据。
■ 与化验员一起完成调查总结表格的 B 部分。
5.1.5 如果对于该结果的可归属原因没有找到,为了确定原始结果,原来的工作样品溶液由第一个化验
员进行复测(如果可能的话)。复测的数据仅用于证实 OOS/OOT/OOE,不作为样品的最后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