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互联网+法治政府的新思维
“互联网+”时代的法治政府建设也亟须顺应时代发展主题,从矛盾中找问
题,从实践中找方法,从信息中找资源,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发展差异大、老问题突出、瓶颈难以突破等问
题。对此,提出“互联网+法治政府”应当树立“三新”理念。
“互联网+法治政府”,是指充分利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以法治和互联网
的融合思维与方法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改革治理方式,加快集聚治理资
源,加快创新治理格局,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政府法治建设各领域深度融合,
重塑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形成更广泛地以“互联网+法治政府”为基础和创新
要素的现代国家治理方式,主动适应和引领国家治理新常态。
“互联网+法治政府”需要树立“新思维”
“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性理念、元素、结构、技术和基础已成为国家战略
行动的重要方式,“互联网+法治政府”将有力地推动法治政府在观念、思维、
制度、结构和行动方面发生革命性的四大变革:
一是理念基础的转变,“互联网+法治政府”具有去中心化、开放性、自治
性等特征。通过采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充分整合各部门和各级政府信
息与数据资源,其任意节点的职权和义务都是对等的。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解决了一个互联网没有解决的问题——去中心化,即如何在陌生的网络环境中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