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是2014年11月18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旨在规范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会员权益,推动协会健康发展。该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制定。
会员入会需满足基本条件,包括单位会员身份,分为普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对中小微型互联网企业,协会给予特别支持和服务。会员资格由理事长办公会审核后提交理事会批准,由秘书处负责具体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依据章程和本办法执行,会员入会和退会遵循自愿原则。
会员主要为经政府批准的相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的组成也需为本会会员。每个会员单位需指定一名会员代表,代表单位利益并履行职责。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通常应具备跨省业务、设有跨省分支机构或在京注册,或者由中央机构颁发许可证。
入会程序包括提交《中国互联网协会入会申请书》、《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签约文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单位简介。理事长办公会审核后,合格的单位提交理事会批准,完成注册手续后成为正式会员,获得《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证》。
会员可享受多种服务,如反映会员诉求、协调会员关系、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获得政策咨询、免费或优惠参加各类活动、专业培训、参与公益活动等。不同级别的会员单位享有不同程度的优先权和特殊服务,如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单位优先参与国际交流活动,中小微企业会员则享受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展览优惠政策。
此外,协会还会通过网站、社交媒体等平台宣传会员单位,提供年度报告赠阅,并为会员提供年度互联网大会的嘉宾参会票。这些举措旨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会员的行业影响力,共同推动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