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供货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
甲方从事电子商务销售的优势及乙方专业的 产品批发的优势,合
作进行乙方产品的网络渠道开发及销售。
乙方负责把产品备货到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发货、电子商务团队
组建、品牌在网络上的推广、网络销售及渠道拓展。甲乙双方本着互助协
作,各施所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概况
1、
销售的主要产品: 品牌。
2、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
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
附随文件。
3、
用于网络销售的产品,乙方需保证以最低出厂价提供给甲方进行网
络渠道的推广与销售并配合协助甲方做网络市场的管理(如开具相关
授权之类文件),及对网络促销活动给予一定的支持。
4、
在本合作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内,即甲乙双方合作期间,
乙方不得再单方面授权给甲方之外的商家或个人。
1 / 71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