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勘察报告(毕业设计)
2.勘察工作
2.1、勘察工作量
依据勘察规范和勘察合同的要求,结合拟建建筑物的规模和特征,沿拟建建筑物的周边、角点及中部共布设 80 个勘探孔,
其中取土标贯孔 20 个,取土试样钻孔 4 个,标准贯入试验孔 3 个,鉴别钻孔 20 个,圆锥重型动力触探试验孔 33 个。深孔
共施工 62 个(由于拟建高层建筑物位置有变化, 现局部深孔处变为多层楼或地下停车场位置),孔深 16.00—28.50 米,总
进尺 1400.00 米;浅孔共施工 18 个,孔深 8.80—10.80 米,总进尺 180.30 米;本次勘察完成岩土工程勘探总进尺 1580.30
米;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总进尺 173.80 米;取原状土试样 11 件,扰动土试样 96 件及岩石样 16 件,标准贯入试验 31 次,详
见附表 3-1/1《勘探点一览表》。地基土静载荷试验一组 5 个点;剪切波速测试点 5 个。
本次勘察勘探点的位置及高程由我公司现场实测。采用的黄海高程系统,其测量标志点引至场地东南侧庆丰街与科尔
沁路交互处中心路面,其高程为 272.20 米(详见平面图位置图及勘探点布置图),钻孔标高测量点 80 个,地下水位测量点
80 个,地基土静载荷试验点承压板底面高程测量点 5 个。
2.2、勘察依据
(1)、勘察合同及平面位置图;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版);
(3)、《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1 J366-2004);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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