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保障女性员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而面临的特殊困难而设立的一项制度。该制度旨在遵循《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确保女职工的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的女职工。
2. **主要内容**:
- **劳动保护措施**:公司需改善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提供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 **禁止事项**:公司不能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
- **孕期调整**:孕期不适可调轻劳动量或安排适应的岗位,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和安排夜班,产前检查计入劳动时间。
- **产假规定**: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特殊情况可增加。
- **流产假期**:根据流产情况,提供不同天数的产假。
- **节育手术假期**: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或施行绝育手术的女职工有相应的休息天数。
- **生育津贴**:生育保险覆盖的,由保险基金支付;未覆盖的,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 **哺乳期保护**: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确保哺乳时间。
- **设施建设**:女职工较多的部门应建立卫生室、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 **禁忌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四级体力劳动及禁忌的劳动。
- **性骚扰防治**: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 **权益维护**:女职工可投诉、申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侵权问题。
3. **执行与监督**:相关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解释,违规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
4. **制度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管理层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该制度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女职工的基本权益,也有利于维护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促进员工的生产力和满意度。通过合理安排和保护,企业可以减少女职工因生理原因导致的缺勤和生产力下降,从而实现更公平、更高效的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