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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根据《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防护
用品管理规定》、以及建设部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安全
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1、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取得“四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安鉴证和产品合格证) 齐全并附有近期质量检测检验报告
的劳动防护用品。
2、为从业人员提供质量符合要求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采购人员为图
便宜,购买伪劣、无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制度,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名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严禁用其他物品或货币替代应
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 更换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 组织
从业人员进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
4、进场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
安全防护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清除出施工现场。
5、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
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兼做其他工种作业而又必须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的可以借用,用后收回。
6、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
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三、劳动保护经费使用
劳动保护经费必须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包括用于改善施工条件、劳动保护
宣传教育、防暑、防寒、防辐射、防烟尘、防毒气等防护用品,保健食品、专用
肥皂等日常方面用品的开支, 针对女工需增加女工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女工生理
保健用品的独立开支。
四、女工保护
文件编号 起草部门 审核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CD-00 XX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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