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规范,旨在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明确管理权责,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该制度涵盖了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盘点、报废等多个环节。
1. **制度适用范围**:
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2.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五大类。
3. **部门职责**:
-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目录,进行资产编号,定期盘点,审核报废、出售事项,并督促各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 总经理办公室、子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设置设备管理员,建立并维护固定资产明细账,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和修维计划。
-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进行折旧管理,参与购置、报废的审批,定期进行盘点。
4. **购置流程**:
- 购置前需向主管部门申请,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会签,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相关部门签订合同购置。
- 设备到货后,购买单位验收,发票、入库单据报财务入账,直接负责部门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5. **使用及保管**:
- 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固定资产,对其安全完整负直接责任。
- 细明账由总经理办公室、子公司综合部建立,至少三份副本,财务、管理、使用部门各保存一份,每月核对一致。
-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如维护、修理、更新改造应纳入公司预算。
6. **变动与记录**:
- 固定资产价值变动,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其他部门,更新明细账。
- 实物形态变动,直接负责部门须通知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
通过这些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能够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其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预防资产流失,同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