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
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
在今年 5 月份以前收回 4、11 亿元的根底上,至 10 月 20 日,
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 2451、57 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 39142、37 万元,其中:xx 年以前欠
缴 20294、37 万元,欠缴单位 12 个,xx 年度欠缴 18848 万元,
欠缴单位 2 个。
14 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
缴 10200 万元,占欠缴总额的 26%;湖南中宁置业欠缴 16650 万
元,占欠缴总额的 43%。
10 月 8 日和 10 月 17 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
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
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均
已承诺 11 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 xx3749、96 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
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
理局问题。
xx 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
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
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
从 xx 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
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
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