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转让协议
甲方(车 方): (转让方),身份证:
乙方(购车方): (受让方),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 《合伙购车协议书》,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的,登记在甲方的车辆, 因甲
方无力承担该协议中车辆贷款,将其份额全部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单独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本着
诚实信用原则及自愿原则,经协议就机动车辆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登记在甲方的车牌号为 牌车辆,品牌 ,该车发动机
号: ,底盘号: ,车架号为: 。
二、付款方式
1、转让价 元(小写: 元)。
2、该车目前尚欠贷款 元(小写: 元),每期还款 元,剩余
期。该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开始每月支付。
3、乙方按汽车分期贷款的要求按期将贷款还清。
三、车辆过户
车辆必须过户, 一切费用均由 方承担。双方于贷款还清或符合过户条件后的 5 日之
内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四、车辆交接
1、甲方于 年 月 日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并于当日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双方对车
辆进行交接,签收交接单;
2、甲方应当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保险等手续交付给乙方;
3、在交接之前涉及车辆产生的违章、 事故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在交接之后涉及车辆产生
的违章、事故、车辆灭失等法律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 不得私自转让、 抵押等,保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手续齐全,在乙方清偿贷款后能够依法办理车辆过户;
2、甲方应当在车辆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及保险等过户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未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
六、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