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特约保洁服务 ]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办公区的特约保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协议内容
1、乙方委托甲方对乙方办公区域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2、保洁内容
(1)、办公区,包括门、门框、窗、窗栏、地面;
(2)、办公设施,包括桌面、凳子、柜体表面、桌脚、凳脚;
(3)、更换垃圾袋(乙方人少时,垃圾袋由甲方自备) ;
(4)、甲方只提供一般清洁用品(如:洗洁精,洗衣粉,玻璃擦玻器,扫把,排拖,毛巾
等);
3、保洁标准
(1)、所有地面无纸屑、烟头、明显污垢;
(2)、所有物品表面无明显灰尘、污渍;
(3)、玻璃表面干净明亮;
(4)、垃圾筐内无多余垃圾。
4、保洁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无节假日(其他时间的保洁服务按临时收费计算) ;
5、保洁次数:每天一至二次、通常在企业上班或下班后进行;
6、保洁人员配备:由甲方按实际工作量进行人员安排;
7、保洁面积: ;
8、保洁地址: 。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12 月。
三、协议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费用为: 2000.00 元/月,按月结算;
2、付款方式为:乙方于每月 31 日前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支付当月费用于甲方。
四、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