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
本资源摘要信息旨在总结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包括管理职责、非专职驾驶员资格审核、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管理职责
* HSE 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开展宣传教育,并落实相关要求。
* HSE 部门负责对非专职驾驶员的资格审核,每年定期核定非专职驾驶员资格。
*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对非专职驾驶员的资格进行备案,对申请驾驶公司车辆的非专职驾驶员进行资格核查。
二、非专职驾驶员资格审核
* 申请驾驶公司车辆的非专职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系公司在岗员工。
+ 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一致,身体安康,具有两年以上驾龄且实际驾驶车辆超过两年。
+ 了解所驾驶车辆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具有一般机械故障排除和车辆日常维护的技能,驾驶操作符合平安行车的要求。
三、交通安全教育
* 非专职驾驶员经审批同意后,上岗前由 HSE 部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四、驾驶员管理
* 非专职驾驶员数量应从严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成为非专职驾驶员。
* HSE 部门每年 1 月份应对非专职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进行核定,假设发现以下情况,取消相关人员本年度非专职驾驶员资格:(一)发生责任交通事故;(二)驾驶证过期;(三)驾驶证被撤消。
五、车辆使用管理
* 公司员工因公需要使用车辆的,应向公司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或经综合管理部同意后租用社会车辆,不应使用私家车或私自借用社会车辆。
* 综合管理部安排非专职驾驶员时,应核查其是否具有公司非专职驾驶员资格,不具备非专职驾驶员资格的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六、其他规定
* 公务出车单程里程超过 200 公里的,不应安排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应选择社会化专业效劳公司提供配套效劳,或配备专职驾驶员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