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背景下,“甲供材”这一概念在建筑工程行业中变得尤为重要。甲供材指的是由工程发包方(甲方)自行购买并提供给建筑施工企业(乙方)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动力,用以进行建筑、安装、装修和装饰等工程。这种模式下,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对双方税负有着直接影响。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对于甲供工程,即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采购的建筑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这两种方法的选择取决于甲方自购建筑材料在整个工程中的比重,以降低税收负担。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时,企业需将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可从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给分包商的款项。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可能采用总额法或差额法。总额法将甲供材的金额纳入施工企业的销售额,而差额法则不包括。例如,如果合同总值1亿元,其中甲方采购的甲供材为2000万元,使用总额法时,销售额为1亿元;采用差额法,则销售额为8000万元。
营改增后的“甲供材”财务管理与发票开具也需要特别注意。甲供材的内涵不仅关乎到计税方式,还涉及到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在财务核算中,需要正确记录甲供材的采购与使用,确保成本与收入的匹配。发票开具方面,建筑企业应当按照选择的计税方法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且必须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完整,以满足税务机关的要求。
总结来说,营改增后“甲供材”的实操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建筑施工企业有权选择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方法,需根据甲供材比重决定。
2. 销售额计算可采用总额法或差额法,不同方法会影响企业的税负。
3. 财务核算应准确反映甲供材的采购与使用情况。
4. 发票开具要符合税法规定,确保合规性。
了解并掌握这些要点,建筑企业和发包方才能在营改增的大环境下,有效规划税务策略,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