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是研究文学本质、特征、创作、作品和接受等方面基本理论的学科,它属于广义的文艺学。在文艺学的体系中,文学理论、文学理论史、文学批评、文学批评史和文学史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对文学现象的全面研究。文学理论作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其主要任务是对文学的普遍规律进行探讨,包括文学本质论、文学创作论、作品构成论和文学承受论。
文学理论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学科归属,最初在中国和西方,文学研究被称为“诗学”或“诗论”。它与其他四个分支紧密相连,通过横向分析,研究文学的一般性规律,同时,文学理论的实践性和价值取向使其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科学性和现代性。文学理论的实践性源于文学活动实践,并通过实践得到验证。
文学理论的形态多样,这种多样性基于文学活动的两个流动系统——文学创作、文学作品和文学接受。文学理论的基本形态主要包括文学哲学、文学心理学等。文学哲学通常关注作家与世界的反映关系,而文学心理学则深入探讨创作过程中作者的心理状态和创作动机。
中国古代文论中,有多种理论流派。例如,“比兴”说是古代文学批评的重要概念,它区分了明喻(比)和暗喻(兴)。孔颖达、钟嵘、刘勰和朱熹等人对此都有不同的阐释。此外,“虚静”说是道家美学的核心,强调在创作前达到内心的宁静和空白,以便更好地进行审美观照。陆机和刘勰的“神思”说则探讨了创作灵感的来源和状态,认为创作时心灵应超越现实,进入深远的思考境界。再如“滋味”说,由钟嵘提出,强调诗歌应有丰富的内涵和深远的意味,而非仅停留于表面的辞藻。而“物感”说认为,文学创作受到外部事物的影响,情感在内心引发并表达出来。
这些理论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对文学本质和创作的理解,为后世的文学研究和创作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资源。通过对这些理论的学习和理解,我们可以更深入地认识文学,把握文学创作的本质,以及如何评价和欣赏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