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数字化与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运营模式发生了显著变化。为了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并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企业的合规经营,远程审方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本文将从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其他规定、以及处方审核与保存管理等方面,详细解析远程审方管理制度的关键点。
人员配备是远程审方管理制度的基础。为了保障处方审核的效率与质量,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合理配置执业药师数量。以20家门店为基准,至少需要3名执业药师,并且每增加20家门店,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这里强调的是,审方员必须是注册在公司总部的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并且不得兼职其他业务,确保其专注性和专业性。此外,为了满足日常门店运营的需要,门店至少需要有2名驻店药师,如果门店涉及中药饮片经营,其中至少有一名为驻店中药师,以满足不同药品销售的特殊要求。
设施设备是远程审方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总部需设立独立的远程药学服务室,内设有计算机、软件、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和高清视频监控等设备。这些设备不仅为审方员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还确保了远程审方的沟通和监督。门店方面,亦需配备计算机、软件、高拍仪、摄像头和麦克风,以便进行处方药的远程审核与交流。特别是软件系统,它应具备自动编制处方序号、未审核处方自动锁定等功能,以防止处方在审核前被收银。
在其他规定方面,远程审方管理制度也做出了明确要求。销售系统需要能自动识别处方药,并在需要远程审方时给予提醒。一旦系统发生故障,审方员必须及时通知门店暂停处方药销售,并公示相关信息。此外,像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这类特殊药品不适用于远程审方,以确保这类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管理。
处方审核与保存管理是远程审方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依照《处方管理办法》和《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审方员负责处方的审核工作,而计算机管理员则负责电子处方的保存。审方员在审核处方时,需要检查前记、正文和后记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包括处方的颜色、患者信息、临床诊断、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对于中药处方,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
综合以上内容,远程审方管理制度通过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先进的设施设备支持、明确的其他规定以及严格的处方审核与保存管理,构筑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安全保障体系。这种制度能够提高处方审核的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也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应用,远程审方管理制度将不断完善,为药品零售业的规范化、高效化和智能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