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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确保证适龄
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杜绝疫苗因处置不当可能造成的不
良损害和减少疫苗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疾病预防控中心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疫苗的储存、 运输管理工作。 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 ( 兼) 职人员负责疫
苗管理。
二、区疾控中心所进一类疫苗均由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
供,由其用疫苗冷藏车负责运送; 乡镇一类疫苗由区疾控中心使用冷
藏设备 ( 放置有冰排及温度计的冷藏箱、 冷藏包 ) 由疫苗运输车负责运
送,或由各乡镇接种门诊派专车通过配发的冷藏设备 ( 放置有冰排冷
藏箱、冷藏包 )进行运输。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置于冷库
( 冰箱、冰柜等冷链设备 ) ,保证疫苗质量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
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 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 村级接种
点领苗必须使用冷藏包和足量冰排。
三、二类疫苗在接收或者购进时, 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
疫苗批发企业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
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
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
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向接种单位供应或分发疫苗时, 应提
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五、对验收合格的疫苗, 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
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六、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区疾控中心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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