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使用管理细则
疫苗使用管理细则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猪场疫苗的管理,特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猪场疫苗的领用、质
量检查、保存及注射管理。
2.职责:
防疫班负责疫苗的领用、质量检查、保存及猪群疫苗的注射工作。
3.管理内容:
3.1 领用及计划。
3.1.1 防疫班长根据分场的生产计划及养猪部的有关规定, 每年 10 月份做好下一
年的疫苗计划,每周一做好本周的“疫苗注射计划” ,统一到总场的药杂物房领
用疫苗。“疫苗注射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应注射栏舍及注射头数(生产及后备公母猪要附耳号)
·注射疫苗品种及份量
·注射日期安排及猪群的日龄或周龄
·应注意事项
·注射落实情况及猪群出现情况
·注射人员及计划人签名
3.1.2 疫苗计划必需严格按“免疫程序”执行,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
改。
3.1.3 各岗位责任人必须注意到各类猪群的疫苗注射安排,在注苗前后的五天,
尽可能不用抗菌素, 在非常必要使用抗菌素的, 必须告知防疫班长, 由防疫班根
据情况采用推迟注射等办法进行补救。
3.2 疫苗质量检查。
3.2.1 疫苗领用前及在注射使用前应先进行疫苗质量检查, 不符合规定坚决不用,
疑似不合格或无法判定的应向总场的兽医主管咨询。
3.2.2 检查内容:
·疫苗的出产日期及生产厂家
·在本场能力范围内所能保存的时间
·检查疫苗有无分层、变色及失空等异常现象
·检查是否配置指定的稀釋液及稀釋液是否正常
3.2.3 做好“领用检查记录” 。
3.3 保存。
3.3.1 领入分场备用的疫苗应及时按要求放入冰箱内保存,冻干苗放在冰箱上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