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 (即自然人) 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特点: 实行分类征收; 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费用扣除额较宽; 计算简便;
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 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 *
1.划分为两类纳税人标准 —— 住所和居住时间
(1)住所 —— 习惯性住所,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
个人,为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居住时间标准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365 日,即以居住满 1 年为时
间标准。 *
【提示 1】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 30 日或者多次
离境累计不超过 90 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提示 2】我国税法规定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要件,只要符
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2.居民纳税人 ——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
(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
(1)居住 1-5 年的:境内所得 —— 全部纳税;境外所得 —— 仅就境内公司支付的部分纳税
(2)居住超过 5 年的:从第 6 年起 ,①凡在境内居住满 1 年的 —— 境内、境外所得纳税②凡在
境内居住不满 1 年的 —— 仅境内所得纳税③凡在境内居住不满 90 日的 —— 境内所得纳税,
但是境内所得由境外雇主负担的部分免税,并从再次居住满 1 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 5 年
3.非居民纳税人 ——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判定标准: 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 (一
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
*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
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 1 个纳税年度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
*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C )。
A.外籍个人甲 2007 年 9 月 1 日入境, 2008 年 10 月 1 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 180 天
C.外籍个人丙 2008 年 1 月 1 日入境, 2008 年 12 月 31 日离境 D.外籍人丁 2008 年 1 月 1 日
入境, 2008 年 11 月 20 日离境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判定。 对于中国境内无住所的, 必须要在中
国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 (指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 90 天,才能被认
定为居民纳税人。 *
二、扣缴义务人 —— 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除外) 时,必须
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一、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共 11 项。
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则只就来源
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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