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是指导广西地区建设项目咨询收费的重要文件,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在前期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设定标准。这份规定基于国家计委的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并结合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规定中的收费标准按照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的大小分为多个档次,例如,对于3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的费用在6万元至14万元之间;1亿元至5亿元的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费用在14万元至37万元之间。随着估算投资额的增加,咨询费用也会相应提高。同时,针对不同估算投资额的区间,费用会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确保费用与项目规模相匹配。
此外,文件还指出,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根据项目的行业特性和工程复杂程度进行调整。比如,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的调整系数为1.3,意味着这些行业的咨询费用相对较高;而建筑、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等行业的调整系数为0.7,表示其咨询费用相对较低。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范围为0.8至1.2,具体系数由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
对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估算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文件也给出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例如,编制项目建议书的费用在1万元至6万元之间,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费用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同样,这些费用也会根据行业特点和工程复杂程度进行调整。
这份规定旨在为广西的建设项目提供公平、透明的咨询服务收费依据,保护咨询机构和委托方的权益,同时也规范了建设市场的秩序。它不仅设定了基础的收费标准,还考虑了行业差异和工程难度,确保了咨询服务费用的合理性。在实际操作中,各咨询机构和项目业主应根据该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费用计算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