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主要介绍了某地传染病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的定期监督检查,旨在强化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制度,提升报告质量和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医院的传染病管理组织制度建设、2003年1月至9月的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以及传染病防治宣传等。通过百分制评估,对各级医院进行了全面的评价。
在检查结果方面,尽管大多数医院建立了疫情管理组织和制度,但在传染病报告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抽查的医院中,门诊部、住院部和化验室的乙、丙类传染病报告率为79.3%,存在20.7%的漏报率。不同级别的医院表现不一,县级医院的报告率较高,而部分乡镇卫生院和个体医院报告率较低,漏报现象较为严重。
分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部分医疗机构领导对预防工作的重视不足,医务人员缺乏传染病防治知识,法律意识淡薄;虽然有些医院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但在执行上存在问题,管理不善导致漏报;门诊日志填写不全或不规范,有的甚至未建立门诊日志;部分中心卫生院检验科的登记簿不规范,无法追溯送检医生信息。
针对以上问题,文档提出了以下建议: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监督和法律处罚,提升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建立并落实传染病报告的奖惩制度,提高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所有医疗单位和个体诊所需建立规范的门诊日志,严格管理,对不合规行为进行处理;专职或兼职防疫人员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和准确。
总结来说,这篇文档强调了传染病管理的重要性,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包括法律教育、制度完善、门诊日志管理的强化以及防疫人员能力的提升,旨在提高传染病防控的整体效果。这不仅是对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