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
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是化工企业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确保了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89化公司的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系统的管理和使用,预防潜在风险,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该办法适用于吉林石化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根据该办法,公司的机动设备处是联锁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生产运行处则负责监控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投用和运行状况,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安全环保处关注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报警设施的使用。各下属单位的机动设备科和技术(生产)科分别承担日常管理和操作管理职责,安全科则监督运行和报警设施使用。生产车间和仪表车间共同负责系统的实际操作和维护,电气车间处理与联锁系统相关的电气设备维护。
自动化联锁系统被分为A类和B类,依据其对生产的重要性和影响范围。A类联锁系统包括A1、A2、A3三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程度的装置停车和安全影响。B类联锁系统主要为报警功能。各技术(生产)科需审核联锁系统设置和设定值,并编制联锁系统清单,经审批后实施。联锁系统的投运需由生产车间提出,并由仪表和电气维护人员确认无误。
联锁保护系统的解除分为长期和临时两种情况。长期解除需详细论证,而临时解除通常在特定情况下进行,但不得超过一年。解除申请需由生产车间提出,经过相关单位审查和领导批准。A1类联锁的长期解除还需厂长审批。B类联锁的临时解除可不经厂长审批,但需其他相关单位同意。
在设备、电气或仪表检修期间,如需临时解除联锁,需经机动设备科、技术科和生产科审核,由操作人员确认并采取安全措施。检修完成后,须恢复联锁,并由生产车间确认和申请。
总的来说,89化公司的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建立了一套严谨的管理体系,确保了自动化联锁系统在化工生产中的有效运用,从而提升了生产安全性和效率。通过明确的职责分配、系统的分类管理以及严格的解除审批流程,有效地降低了因系统问题引发的风险,保证了企业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