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重要领域,涉及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连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6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展示了大连市在这一领域的具体情况。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产生与处理情况:2016年,大连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68.822万吨,其中97.27%得到综合利用,处置量为14.581万吨,贮存量极低,只有0.00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这显示出大连市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上已取得显著成效。
- 主要产生企业:前5家企业产生的废物总量占全市的15.23%,其中大连泰山热电有限公司、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大连三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成氨厂、大连东泰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产生量较大。
2. **工业危险废物**:
- 产生与处置情况:2016年,大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4.3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4.29%,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处置量为6.2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7.78万吨,贮存量为0.33万吨,没有排放。
- 主要种类:HW08废矿物油、HW49其他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7表面处理废物和HW04农药废物是主要的危险废物种类,它们占到了总产生量的83.83%。
- 主要产生企业:前5家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总量占全市的48.92%,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和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是主要的产生源。
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许可证颁布:2016年,大连市有12家单位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3家单位拥有废机油收集证。这些单位负责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如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和大连金州金海废物综合利用材料厂等。
综上,大连市在固体废物特别是工业废物的管理上,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包括严格的废物产生监控、高效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以及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许可制度。这些措施旨在保障环境质量,减少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促进资源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