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是医疗卫生机构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关乎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本文主要阐述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消毒和处置等多个方面的制度规定。
【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由专业公司进行焚烧处理。例如,邯郸市城宜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此类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登记和无害化处理。这些废物不得随意转让或买卖,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
对于【废弃药品】的管理,如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等,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例如,过期、淘汰或被污染的药品,特别是细胞毒药物,须经过科主任批准后,由指定公司收集并运送至处理地。
【化学性废物】如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等,应由邯郸市嘉宜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收集。而【放射性废物】则需遵循特别的处理规定,由专人负责并记录。
对于【传染性废物】,如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排泄物,必须在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以防止病毒或细菌的传播。同时,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将受到经济处罚。
在【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工作制度】中,强调了医疗废物的定时收集、防护措施的执行、包装物的检查和消毒,以及严格的交接登记和核对,确保废物不丢失、不被非法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点制度】规定了暂存点的位置、封闭措施、安全防护、登记制度和日报制度,以及废物的储存时间不超过两天,以减少潜在风险。
【消毒制度】涵盖暂时储存室的定期消毒、防护用品的消毒、废物转移后的区域消毒、手部卫生和高危险废物的灭菌处理。对于医疗废物溢出或散落的情况,要求立即进行收集和消毒。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强调了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实行废物分类收集,使用特定颜色的污物袋,并确保一次性物品的正确处理,不得重复使用或混入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管理是一项严谨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层面的规章制度,旨在保障医疗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保护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