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四表合一数据集中采集拓展通信协议
1. 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 1 部分:主站及采集终端通信协议》修订建议
1.1 参数 F10
表 1 F10 数据单元格式
通信协议类型:当表计为水气热表时,填写 32。
通信地址:填写水气热表 CJ/T 188-2004 地址的 A0~A5。
有功电能示值整数位及小数位个数:填写水气热表 CJ/T
188-2004 地址的 A6。
用户大类号及用户小类号:填写水气热表 CJ/T 188-2004 的
仪表类型。
表 2 仪表类型定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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