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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
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评估和提升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和日
常工作的规范管理。
本考核制度可作为各部门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发放年终奖金的重
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员工。
三、考核原则
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
或武断猜想。
只对员工在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
行为作出评价。
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免因光环效应、主观偏见等而产
生误差。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在绩效考核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考核结果的
准确、合理。
考核者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应当就考核结果进行说明解
释。
四、考核周期
(一)、月度考核
对员工当月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月的 1 日~5 日,遇节假日
顺延。
(二)、年度考核
对员工当年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年度一月份的 3 日~8 日,
遇节假日顺延。
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值×70%+年末考核得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