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同】是现代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从1965年至2015年,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建设高潮,里程数呈几何级增长,尤其在21世纪以来,建设速度显著加快。这种大规模的建设不仅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更是对城市空间结构进行深度调整的关键手段。
轨道交通对城市空间结构具有引导作用。以东京为例,其多中心的城市格局与轨道线路布局紧密关联,香港的轨道交通网络则有效串联了主要的居住和就业中心。轨道线路的设计直接影响城市用地拓展的方向和功能疏解,通过整合城市服务职能,控制土地集约利用和有序发展,连接中心区、居住区、产业区及交通枢纽,促进城市的全面发展。
轨道交通与土地使用强度密切相关。作为大容量的交通方式,轨道交通能够支撑沿线地区的高强度开发,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例如,美国阿灵顿市的罗斯林-巴斯顿走廊通过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即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理念改造,将低密度商业街转变为重要的城市功能轴,实现用地紧凑、功能均衡且环境友好的目标。
然而,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协同至关重要。当前存在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脱节的问题,两者往往各自为政,导致线网规划无法充分考虑城市总体布局的需求。规划层次单一,仅停留在与总体规划对应的线网规划层面,无法解决所有问题。根据《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和《城乡规划法》,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修改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并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而现实中这一过程可能过于随意,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
因此,轨道交通规划需与城市规划深度融合,确保轨道交通的建设能服务于城市长远发展目标,同时兼顾道路交通的协同作用。城市规划应充分考虑轨道交通的布局,优化交通结构,提高公共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在整体交通体系中的比重,减轻道路交通负担,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居民生活质量。在这个过程中,政策制定者、规划师和技术专家需要共同努力,确保轨道交通与城市规划的协同性,以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