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知识点:
1. **交易宗旨与原则**: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撮合成交方式,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和规范发展。
2. **交易时间与品种**:交易时间设定为周一至周五的早市、午市和夜市,具体时间点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之外。交易品种包括黄金延期合约(如Au(T+D)、Au(T+N1)、Au(T+N2))和某品种的延期合约(如Ag(T+D))。
3. **合约规格**:黄金延期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千克,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最小变动价格为0.01元,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某品种的交易单位也是1千克,但最小变动价格为1元,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交收量最小为15手并以15手的整倍数申报。
4. **延期交易**:这是一种保证金交易模式,允许客户在交易日当天交割或延期,并通过延期补偿费(延期费)来平衡供需矛盾。延期费的支付方向取决于交收申报数量的对比。
5. **交收制度**:采用实物交收申报制度,多头和空头在指定时段进行收货或交货申报,成功申报后在当日清算时完成资金和实物的过户。
6. **延期费计算**:延期费的计算公式为持仓量×当日结算价×延期费率,根据不同的合约类型,延期费的收付方式和费率也会有所不同。例如,Au(T+D)和Ag(T+D)合约的延期费率为万分之二,按自然日收付,而Au(T+N1)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率为百分之一,按特定日期收付。
7. **开盘与收盘价**:开盘价通过开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是最后五笔成交的加权平均价。结算价是计算持仓盈亏和制定涨跌停板额的基础,无成交日则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计算。
8. **集合竞价规则**:开盘集合竞价在交易日开市前10分钟进行,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撮合,未成交的申报会参与开盘后的竞价交易。
9. **报价类型**:报价分为买报价、卖报价,以及开仓报价和平仓报价,分别对应增加持仓和了结持仓的操作。
10. **报价与撤单**:客户的报价在交易日内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单,但已成交的部分无法撤销。
这些规则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基础,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对于参与黄金市场的投资者至关重要。规则旨在保护市场公平性,防止操纵行为,并确保所有参与者都有清晰的交易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