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卫生档案】文档详述了中国在职业卫生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强调了职业卫生档案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和重要性。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凭证,对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一、职业卫生档案的法律地位:
1. 用人单位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并保存职业卫生档案,以备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 在职业病的诊断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相关的健康监护资料,承担举证责任。
3. 劳动者有权在离职时索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并签章。
二、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要求:
1. 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都必须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2. 用人单位在处理涉及劳动者个人健康资料时,需遵守相关义务,如保密和提供给劳动者查阅。
3. 职业卫生档案通常需永久保存,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长期可追溯性。
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
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包括申报表、设备和材料清单、防护设施登记等。
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记录企业内部的职业卫生管理规则和执行情况。
3. 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反映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管理执行情况。
4. 职业卫生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
5. 职业卫生监测档案,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报告和监测数据。
6. 职工健康监护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定期体检结果。
四、申报表的具体内容:
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生产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接触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全面了解企业职业病防治状况。
2. 设备、材料和化学品登记表列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因素,以及使用情况和供应商信息。
3. 防护设施登记表记载了设施名称、型号、作用、验收日期和运行状态,确保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这些内容明确了企业在职业卫生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于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具有指导意义。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有效监控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