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国有股股东普遍放弃上市 XXXX 配股权的条件下,配股和增发新股本身都能够改善
上市 XXXX 的股权结构,即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下降。但是,这
一比例的变化程度如何,在改善上市 XXXX 股权结构方面有无显著意义,上市 XXXX 能否
利用再融资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并实现对经理层的激励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1 我国上市 XXXX 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其再融资特征
1.1 我国上市 XXXX 的股权结构现状
我国的大多数上市 XXXX,是带有国有性质的企业 XXXX,他们的改革是在国有企业 XXXX
化的框架下进行的,按照这一改革框架,大批上市 XXXX 或者说是国有 XXXX 进行了股份
制改造。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股份 XXXX 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
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国家
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为保持上
市 XXXX 的国家控制权,做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在保
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市场化的流通股市场
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截至 2003 年 7 月底,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 6239.42 亿
股,市价总值已达 40305.68 亿元。但是,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 2193.99 亿股,占股本
总额的 35.8%,有 3995.63 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
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 64.2%;流通股市值仅为 13063.24 亿元,占市价总值的 32.41%,
非流通股票市值高达 27242.44 亿元,占市价总值的 67.59%。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
所占比例超过 80%。这种现象导致了上市 XXXX 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 XXXX 股份
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 XXXX 的大股东仍然是
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
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 XXXX 经营者的
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 XXXX 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因此,上
市 XXXX 的股权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1.2 特殊股权下的上市 XXXX 再融资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融资方式的选择受资本成本影响。对债务融资而言,债务资本成本
与债权人所要求的收益率相关;对股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成本与股东所期望的收益率
相关。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XXXX 的管理层受到股东的硬约束,经常面临分红派息的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