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信息化工程综合评分法标准
1、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
序
号
评审因
素
分值 评审标准及说明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地,该产品投标价格给
1
价格
50
予 6%地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工程不适用).
2、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地最低评审价格,报价得分=(基准价/评
审价格)*价格分值.
1、需求指标偏离情况 20 分:全部满足或者优于招标要求地得 20 分,其
他根据指标负偏离情况综合扣分.
2、质量性能综合评价10 分:产品地性能先进性和技术成熟度3 分;产品
地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分;产品地市场占有率和品牌信誉度 3 分;产品地配
备备件和备选配件 1 分.
3、实施方案 5 分:施工/供货方案地合理性、可行性、实用性、完善性、
2
技术
35
现场测试情况 2 分;安装组织措施、施工人员、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性 2 分;
工期/供货期地合理性 1 分.
注:不是制造商投标地,重要技术指标应当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盖章确认地
技术指标偏离表,或者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地资料,或者由国家认可地检
测机构出具地检测报告,若制造商提供地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地检验报告
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地检测报告为准.上述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或提
供不清地,作为负偏离处理.
1、同类业绩 3 分:根据投标人实施完成案例地类似度、金额、数量等综
合评价(以合同和用户证明材料地复印件为准).
3
商务
10
2、经营状况 3 分:根据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等综合评价.
3、综合实力 3 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认证、资质、质量管理、信誉等.
4、标书编制 1 分:根据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评价.
1、售后服务方案 3 分:包括服务人员地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
决问题地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备品备件、培训、技术指导等.
4
服务
5
2、本地化技术支持人员 2 分:根据人员数量、经验、资质等综合评价(非
宁波大市内地投标人,以设在宁波大市内地分支机构或具有控股、管理关
系地机构为准,允许联合体地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