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网络个人数据的隐私权保护
[摘要]现代科技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运用,导致网络中个
人数据信息隐私权更容易受到侵犯,网络中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变得更加迫切。本
文分析了网络中个人数据隐私权受到侵犯的各种现象,借鉴国外的相关保护经
验,对我国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个人数据;网络隐私权;保护
网络个人数据是能直接或间接反映该项自然人的确定性信息,包括任何数据
控制人或其他任何人对自然人的观点动机的表达与暗示,比如宗教信仰、电子邮
件地址、IP 地址等。网络中个人数据被公开的后果具有不可预测性。网络传播
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以及造成影响的不可预料性等,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我国
现行法律在保护公民隐私权问题上的不力和实践中可操作性差的弊端。
一、侵害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的表现方式
1.非法收集个人数据。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必须取得数据主体的同意。采集方
若对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进行采集时,还需征得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同
意。任何通过欺诈、胁迫、盗窃及黑客行为等不正当方式取得个人数据的行为都
属于侵权的行为。
2.对个人资料的不当利用。商家一般会通过对所收集到用户资料进行分析的
结果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如果通过正常途径、适当方式收集资料,并且在收集
前向用户告知了资料的使用范围,而且是按照当时所告知的使用范围进行使用,
这样的使用是合理的。反之,则构成对个人资料的不当利用。
3.泄露他人的个人数据。个人数据的合法使用者以及其他持有者应保证他人
个人数据的安全,不得将他人的网络个人数据随意公开,否则泄露他人个人数据
造成数据主体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也得承担侵权责任。
4.运用所掌握的个人数据扰乱他人的生活安宁。网络个人数据的持有人尤其
是非法持有人利用其掌握的个人数据资料扰乱别人的生活,给人们带来精神与物
质上的损失。比如“电子邮件炸弹”,就是他人电子邮件的持有人利用特殊的程序,
在短时间内自动向数据主体的电子邮件发送大量的、数据量庞大的无意义或乱码
邮件,数据主体容量有限的电子邮件信箱容易被这些电子邮件充满,无法正常收
发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