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广泽兰亭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
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清运小区生活垃圾事宜(不
含建筑垃圾),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所管理的 住宅小区生活垃圾由指定垃圾清运
点运至 市政府相关部门允许倒置的地点;
2、清运频次:甲方根据生活垃圾数量确定清运后通知乙方进行清
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1 年,从 2017 年 6 月 12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人民币 170 元/车 (大写:
壹佰柒拾元/车)。
2、结算方式:乙方前来清理垃圾的车辆需通知甲方保安负责拍照
记录后报甲方留存备案,根据照片登记按月度结算,每月 5 日(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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