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以下简称
“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露天作业现场混装车用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
监控信息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T14048.1-2000 低压电器设备和控制设备 总则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16260-1996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使用指南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
指用于工业炸药现场混装车生产数据和作业地理位置信息实时
采集、存储、定时传输,采集、存储现场作业视频图像的信息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