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县创业担保贷款申办细则
一、贷款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某某县域内创业的以下人员:城
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
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
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
自主创业农民。
二、贷款金额及期限 :贷款金额最高额度为 10 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
超过 3 年,财政按政策规定贴息。贷款经经办银行认可,可展期 1 次,展
期期限不超过 1 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
三、贷款贴息范围 :申贷项目属微利项目(从事广告业、娱乐业、桑
拿、按摩、洗浴、网吧、氧吧、宾馆、美容等行业及其它产业政策不鼓励
行业的项目除外),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申贷人及其配偶应没有除助
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 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
用卡消费)以外的其他贷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某某县创业担保贷款申审表》 、身份证、本
人及配偶户籍、《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户籍人员可不提供) 、营业执照或
承包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未婚人员可不提供) 、1 寸免冠照片。其中复员
转业退役军人,还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还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网络
商户,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
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五、申贷程序 :申贷人持上述资料到镇劳保中心填写《某某县创业担
保贷款申审表》,镇劳保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
后报县创业担保贷款审贷委员会审核,县创业担保贷款审贷委员会审核后
由经办银行审核并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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