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城管系统城市部件、事件处理流程
1、信息收集
按发现渠道将发现的问题分为四大类:
(1)城管监督员主动巡查发现的事、 部件问题,通过“城管通”(手持移动终端)
上报至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由坐席员登记受理并预立案, 判断问题所属级
别,转送到指挥派遣科值班长。
(2)市民通过 12319 热线平台投诉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由市数字化城管监督
指挥中心坐席员进行登记受理,并向城管监督员发送任务核实要求。
(3)相关领导交办的城市管理问题通过“领导通” (手持移动终端)、电话、批
示等方式传输到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由坐席员登记并预立案, 判断问题所
属级别,转送到指挥派遣科值班长。
(4)通过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坐席员对天网、街面摄像头、 GPS 定位等系统
对市容环境、 街面秩序、有关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在岗在位情况进行随机监控和
抽查,发现问题后予以登记。
2、案卷建立
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接线员接到信息后判断其来源途径, 对于非城市监
督员采集的信息, 首先发送至网格监督员进行现场核实; 对不属实和不符合立案
条件的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属实的信息进行部件、事件、大小类界定,将事件信
息直接进行立案处理, 部件信息若在部件数据库中存在则立案处理, 不存在的进
行特殊处置。
信息立案分为部件立案和事件立案两种。 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值班长将
立案的信息进行核对后生成工单,转送给监督指挥中心指挥派遣科派遣员。
3、任务派遣
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指挥派遣科值班长按照指挥手册所规定的原则, 将
工单派送到相应的城市管理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任务派遣遵特循 “属地原则 (即
问题所在区域认定责任主体的原则) ”与“属主原则(即按问题主管部门认定责
任主体的原则)”。如需要继续往下级单位派遣的,由有关责任部门继续派遣。
4、任务处理
相关责任单位按照监督指挥中心设定的案件处置要求进行办理,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