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分院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顺利实施,加强在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工程与人身安全管
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各专业设计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
的勘察设计文件当真实、准确,满足电信工程安全生产需要。设计方案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
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提出指导意见。
第二条: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验收投入使用。各专业设计人员在
进行项目的勘查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
第三条:各专业设计人员在勘察设计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遵守各种
相关的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制度,采取措施保障通信网络及其相关的配套
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设计人员人身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通信网络功能的正常发挥、
通信工程的顺利实施,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各专业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关安全规定人手
一册,全体设计人员平时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
分〕》、《电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各种通信工程设计规范〔信息产业部行业标准〕中的
相关安全规定,并在日常勘察设计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全面掌握本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在设计文件中应有安全
生产措施的专用章节。并在实际项目工作中,根据项目的专业类型参照相关章节的安全生产规定
开展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驻点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本操作规程。做
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等台帐管理工作。
第七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
强行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严禁将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人员
驾驶。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超速。
第二章 基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现场勘察人员数量要求:为确保通信工程勘察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勘察中要尽量
保证二人(不少于二人)以上为一勘察小组进行现场勘察。
第二条工程设计人员在电力线附近勘察时应注意:如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条,在没有
辨清其性质时,勘察中一律按电力线处理。电力线与电信线碰触或电力线落在地上时,应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