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是针对建筑设计领域中不合格产品控制的详细操作流程,旨在确保设计产品质量,防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被非预期使用或交付。该程序涵盖了设计过程中的中间产品、交付前的最终产品以及交付后发现的问题产品。
程序的核心目标是通过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确保其不会进入后续阶段或到达客户手中。程序的范围包括设计的各个阶段,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以及交付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程序的执行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划分,如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总体管理,设计评审主持人和校审人员负责评定不合格品,而各级工程师和部门领导则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和决策。
不合格品的界定依据《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包括违反设计依据文件、超出标准、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不考虑地质报告、设计安全隐患、使用淘汰产品、设计深度不足、质量记录不全等一系列情况。这些不合格品被分为不同类别,如成套设计、专业设计和设计图等。
程序明确了不合格品的识别和记录方法,设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评审主持人或校审人员标记并提出处理意见,交付后的问题则由相关部门填写反馈单,由技术负责人评审。不合格品的处置通常分为设计修改和设计返工,前者在原图上修改,后者需重新编制。无论是修改还是返工,完成后都需重新验证和会签,以确保质量。
对于可能影响较大的不合格品,除了按照此程序执行外,还需要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采取进一步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在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过修改或返工并通过评审后,应尽快通知客户并替换旧的不合格产品。
相关文件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等,这些都是实施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程序中提到的记录表格如《工程设计评审记录单》、《设计校审记录表》等,用于追踪和记录不合格品的全过程,确保了问题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这份程序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不合格品控制体系,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职责分配,提高建筑设计的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工程的安全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