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是提升建筑工地管理水平,保障施工安全与质量,改善环境的重要举措。以下是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流程及涉及的知识点:
申报省级文明工地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工程规模需要达到一定标准,如西安市要求8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地区则有各自的规定。此外,主体结构必须优质,安全评分需达到优良,即87分以上,且整体安全评分要高于80分。同时,工地需具备电子监控系统,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全程跟踪。工地还需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按时发放,使用人货两用电梯进行高层垂直运输,混凝土搅拌站需采用电子自动计量,施工现场应有降尘装置,建筑垃圾清运需封闭处理,以及使用清洁燃料等。
新技术的应用也是创建文明工地的关键部分。例如,临时用电技术应采用透明塑壳断路器等先进设备,多塔防碰撞防护技术,标准化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如远程监控网络,这些都要求工地具备较高的科技含量。节能环保措施,如使用节能、节水设备,废水废料回收利用,以及道路和场地硬化,防尘降噪等,都是现代文明工地的重要特征。
在创建过程中,存在一些一票否决项,如果触及这些条款,将无法通过验收。例如,主体结构无法评定,未安装施工电梯,使用超过两层的装配式活动房,悬挑式脚手架超高或拆除,监控设备不合格,使用淘汰设备,主体结构或安全评分不达标,设置职工集体宿舍,宿舍内无个人物品存放柜等,都将导致创建失败。
省级文明工地的创建流程包括备案、验收等环节。备案时,工程主体需施工至±0.000,并提供相应申报资料,如备案表、质量监督申报书、保险保单、施工许可证等。验收阶段,工程需在主体施工至3/4时申请市级验收,随后进行省级验收。验收前,工地需做好现场及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符合各项要求。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不仅关乎工地的安全和质量,也体现了对环境保护、工人权益和社会责任的重视。这一过程涉及到建筑行业的诸多标准和技术,是推动建筑业现代化、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