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为了保护企业的信息安全,特订立本制度,望全体员工遵
1、治理员负责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治理,各部门应将计算机负责人
名单报给治理员,治理员 (填写《计算机地址分配表》 )进行备案治理。
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算机负责人一周内向治理员申请备案。
2、公司内所有的计算机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计算机的使
用人员均定为计算机的负责人,假如其他人要求上机 (不包括治理员 ),
应取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计算机,出现问
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应由计算机负责人承担。
3、计算机设备未经治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 ;假
如计算机出现故障,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向治理员报告,治理员查明故
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原因,对计算机负责人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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