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基坑支护开挖深度为 5.8m,在开挖过程中,需要爆破。既属于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须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必须提交论证
报告。
二、安全监理人员及职责
(一)安全监理人员
1.总监:×××
2.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总监的职责
按规定对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进行审核、批准
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的
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有关
主管部门报告
对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议书或
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
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深基坑支护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
令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