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1、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阶段的准备工作
根据审查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及监理实施细则要求,施工单位备足合
格的原材料和施工机具,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完成场地平整和周围
临时排水设施;对原有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护和
加固措施,做好降低地下水的工作;按图纸要求进行测量放线,设
置定位桩,龙门桩和水平桩,放出支护位置线;在邻近建筑物处埋
设沉降观测点,以便支护期间对建筑物沉降变形进行定期观测。
2、深基坑施工阶段监理的注意事项
根据专家组论证审定后的设计方案及经专家组审查论证完善后
的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季节
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相邻建筑物情况进行施工。
(1)土方开挖前应先进行基坑降水,降水深度宜控制在坑底以下 500mm,
防止降水影响到支护结构外面,造成基坑外周围地面产生沉降。
(2)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先撑后挖原则,不得在基坑全部挖好后再设置支
护,以免基坑壁失稳。基坑开挖形式有分层开挖,分段开挖,中心
岛开挖和盆式开挖四种。对于开挖形式的确定应以利于基坑完全稳
定为原则,兼顾其他因素。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分层高度
不宜超过 1m。严禁挖土速度过快及在挖土的各阶段超挖。防止因土
方高差过大产生推力,使工程桩位移或变形。
(3)采用钢板桩、挡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支护,应当先进行打设或施
工,然后再分层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分层设支撑、土层锚杆、喷射
混凝土护坡等。
(4)支撑安装和使用期间要加强检查观察和监测。当发生支撑折断,支
护变形,坑壁裂缝、掉渣,上部地面裂缝,邻近建筑物下沉裂缝,
变形倾斜时,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或进行加固。
(5)拆除支撑时,应按照基坑、管沟土方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进行,
施工中更换支撑时,必须先安装新的再拆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