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辣道麻辣烫餐饮加盟合同
甲方:铁岭辣道麻辣烫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铁岭辣道麻辣烫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考察认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基本具备本品牌的开设要求,故经双方
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
法规,就乙方将要开设辣道麻辣烫加盟店,使用由甲方自主开发和完善成型的
“辣道麻辣烫”系统和品牌形象,发展麻辣烫快餐连锁事业,特签订本合同。
• 乙方确认已对甲方开发的以“辣道麻辣烫”为标志的统一形象、设置及店面制
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管理系统、“润鑫”商标和服务标志已有明确认识,并
确认“辣道麻辣烫”的形象、招牌、标识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
者和社会广泛认识。
• 乙方同意由甲方确定的“辣道麻辣烫”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及统一要求
并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润鑫”商标统一标识的连锁麻辣烫快餐的经
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乙方这种经营资格。为此,双方经协商订立如
下条款。
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加盟合同存续期内使用“润鑫”商标、“辣道麻辣烫”品牌。
在加盟合同存续期内�在甲方授权乙方的经营范围内,乙方使用“润鑫”商标、
“辣道麻辣烫”品牌所经营的辣道麻辣烫连锁店,无论其在相关行政机关办理的
“食品卫生许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上的法人或负责人为
何人,甲方均视此辣道麻辣烫连锁店为乙方所有,乙方须按照本合同所要求的权
利义务关系对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