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sdnimg.cn/release/download_crawler_static/87259438/bg1.jpg)
课程设计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条 课程设计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将一门或几门课程
中有关知识综合应用,对本科学生进行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使学生掌握基
本研究设计方法的教学活动。课程设计(论文)(以下简称“课程设计”)是教学计划中
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设计能力的重要基
础。为规范管理,保证课程设计落到实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课程设计的教学目标
1、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2、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牢固掌握所学课程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初步体验工程项目的设计过程,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的工程素质。
3、使学生了解相关的设计标准、规范和程序,初步掌握科学的设计方法和手段,
正确掌握和使用设计工具。
4、培养学生获取信息和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三条 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
1、紧密结合相关课程教学,加强基本功训练,注重工程设计能力培养。
2、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教师因材施教、严格要求与发挥
学生主观能动性相结合。
3、学生要认真学习教材和相关资料,阅读有关规范和资料,独立按时完成任务。
4、课程设计的说明书要求简洁、通顺、计算正确,图和表的表达内容完整、清楚、
规范。
第四条 管理职责
1、教务处负责制订相关规范,指导和协调全校各专业的课程设计工作。
2、各院系可根据学校规范制定课程设计工作细则。
3、各院系负责本单位课程设计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4、专业教研室具体组织课程设计选题、指导书编写、项目过程检查、评分标准制
定、考核方式审定等项工作。
第五条 课程设计的选题